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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ently,there have been cases in the bill market where individual enterprises have suffered losses due to unfamiliarity with the rules of bill circulation and have been defrauded by criminals.On March 4,2020,Shanghai Stock Exchange Co.,Ltd.(Shanghai Stock Exchange)issued a risk warning on"guaranteeing the receipt of electronic commercial bills"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ies involved in the bills.This prompt points out that the risk situation of"guaranteed to be signed for"refers to the concept of illegal elements exchanging bills for"signed for"in the bill market,and selling"bank accepted"bills that have not been accepted to enterprises through initiating a"guarantee application".Due to the recipient company's failure to carefully identify the type of application prompted for signature,it incurred financial losses and assumed the responsibility of bill guarantee due to providing guarantees.PART01 票据保证所谓票据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以承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一种票据行为。电子商业汇票的保证,是指电子商业汇票上记载的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证该票据获得付款的票据行为。因票据保证具有票据行为的独立性特征,区别于民事保证的从属性(符合要求的独立保函除外),票据保证的成立,不完全依赖于主债权的成立,在主债权因实质性原因归于无效或可撤销的时候(如债务人无行为能力、受欺诈、胁迫或债务人签章系伪造等),票据保证并不相应无效或撤销,除非票据形式上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欠缺。因此,票据保证一旦成立,票据保证人即应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故票据保证广泛应用于票据的出票、承兑、背书、贴现等环节,以提高票据信用程度,保证其流通。PART02 “保证待签收”的电子商业汇票电子商业汇票与纸质商业汇票一样,其票据行为同样需要签章和交付来完成,只是其票据行为的完成必须要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来办理。根据《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年第2号)规定,票据当事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上的签章是通过合法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电子签名来完成的,而票据交付是票据当事人将电子商业汇票发送给受让人,且受让人签收的行为。票据签收是票据当事人同意接受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行为申请,签章并发送电子指令予以确认的行为;票据驳回是票据当事人拒绝接受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行为申请,签章并发送电子指令予以确认的行为。可见,电子商业汇票上的票据行为是由申请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向被申请人发出申请报文,由被申请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签收”和“驳回”的报文形式对该申请进行“同意”和“拒绝”处理来完成的。而票据“保证待签收”也只是被保证人向保证人发出“保证”申请报文时,被申请人还没有作出同意或拒绝的时候,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所显示的“票据状态---保证待签收”。PART03 “保证待签收”电子商业汇票的风险电子商业汇票流转的正常流程:A签发→B保证→A→C银行承兑→A→D交付→E背书转让,而在电子商业汇票的转让中,正常的票据状态应该显示“背书待签收”,而非“保证待签收”。因为在票据状态显示为“保证待签收”的情况下,票据流转的流程只到了保证节点,银行或付款人还未进行“承兑”,当然还不具备进入市场流通的条件。而此时,票据签收人如果误以为转让而进行保证签收操作,那么该签收人不但会因转让无法完成造成票据支付对价的损失,还会因签收人加入保证的票据行为,承担该票据***终付款人的票据责任。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企业对票据流通规则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不熟悉,让对方误以为自己是实际流转的被背书人,但实际上却是保证人,一旦进行入市场流通,当承兑人不能兑付时便酿成保证付款的风险,这也正是票交所所提示的风险情形。该情形为“出票保证”,当然根据票据被保证人的不同,票据保证还存在为承兑保证,背书保证,贴现保证等情形。PART04 律师建议一、企业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金融知识,熟悉掌握票据流转规则、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及相关的票据保证知识,防止因为对业务流程规则和票据知识不熟悉而导致操作风险的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二、金融机构可以在企业网银端界面正确、完整的展示票据当前流转状态,并在内部系统和网上银行的客户界面对票据是否已承兑、承兑人、承兑日期等关键信息以醒目的方式作出警示,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误解而引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纠纷。三、企业应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理念,通过正规的金融机构***业务,切勿因贪利通过票据中介、民间贴现等手段进行票据理财投资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遇到票据问题或纠纷,应及时咨询票据***律师进行解决。四、票据签收企业如果并非是保证真实意思表示的,应一律不予签收和复核,或直接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予以“驳回”。如果已经签收此类票据,建议应在***时间通过开户行上报票据交所对涉案票据进行锁定,以快速冻结涉案票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止损。 附: 关于“保证待签收”电子商业汇票的风险提示上海票据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近期,票据市场出现个别企业因不熟悉票据流通业务规则,被不法分子诈骗遭受利益受损的情况。为保护票据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 风险情况 近日,票据市场上出现不法分子偷换票据“签收”的概念,将尚未经承兑的“银行承兑”票据,通过发起“保证申请”的方式“卖”给企业。由于接收企业未仔细鉴别提示签收的申请类型,导致其产生资金损失及因为提供保证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二、 防范措施 请各会员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企业客户的风险意识,防范此类票据业务风险。 (一)做好业务普及和风险提示工作 在电票系统的业务规则设计中,为提升出票人的信用,完成出票登记的票据,可在向承兑人提示承兑前,先行进行出票保证。出票保证完成后,保证人作为出票人的连带债务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不法分子利用部分企业不完全了解该系统特性及相关规则误导企业签收票据。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企业客户的票据业务知识普及和宣传培训工作。告知企业市场上出现的欺诈手段,提高企业防骗意识,防止利益受损。 (二)引导企业使用正规金融机构票据服务请各会员单位在办理业务时,提醒企业财务人员不可贪图小利,应引导其在正规金融机构中***业务,切勿通过票据中介、民间贴现等手段,进行票据方面的投资牟获利益。 (三)优化完善内部系统 请各会员单位完善企业网银端票据信息展示功能,确保信息展示完整、正确。要根据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报文规范准确判断票据当前流转状态,并在内部系统和网上银行的客户界面对票据是否已承兑、承兑人、承兑日期等关键信息以醒目的方式向操作人员和企业客户充分展示,避免因信息展示不完整不及时引发误解,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经济纠纷。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上海票据交易所。 联系电话:021-23139999。 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4日
第九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胜利召开。全国律师行业党委隆重表彰了97家先进党组织、201名***党员律师和50名***党务工作者。其中河南省有5家律所党组织、10名党员律师和2名党务工作者获此荣誉,河南先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杨新涛同志荣获“全国律师行业***党员律师”荣誉称号,是洛阳市***一位获得者。 杨新涛律师,合伙人、副主任兼任党支部书记,洛阳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2000年取得执业证书,执业经历16年,***领域为金融证券、房地产等。无论就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团队的培养与构建,还是对外各类事务的联系与拓展,他都能够面面俱到,言传身教,把握细节,提升品质。 中共河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公布《关于表彰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党员律师的决定》(豫律党【2019】7号),共表彰了96家律所党组织、197名党员律师。河南先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授予“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的荣誉称号。 河南先为律师事务所,“先为”—-—语出《孙子兵法·形篇》之“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本所成立于2010年4月,是在原全国***律师事务所--开物律师集团(洛阳)事务所分立基础上由谢平建律师牵头组建的洛阳市司法局直属合伙制九***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人员30名,合伙人6名。合伙人中担任政协委员1名、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1名,担任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律师行业党委委员1名、担任洛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名。合伙人执业经历均在十年以上并长期担任洛阳市多家规模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不仅擅长于传统法律业务如诉讼、仲裁等,同时在公司风险防范、国企资本运营、建筑房地产、金融证券等多类型法律业务有着***研究和丰富实践经验。本所执业人员年富力强、经验丰富、团结进取,既包括具备涉外商务实践经历的律师,也包括具备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格的律师;既有擅长诉讼、仲裁业务的律师,也有娴熟于公司证券、金融知产等商务法律领域的律师。 自成立以来,本所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党支部及党员多次荣获荣誉称号。注重团队建设和文化建设,团队作业成为常态模式,律师积极参与各项公益活动并荣获多个奖励;注重对年轻人培养,采取多种措施助力青年律师成长。目前本所已成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并举,尤其在金融证券、投资并购、国企运营改制等新兴法律服务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律师事务所。
Lawyer Zhao Yi is a senior partner of a law firm in Henan. Focused on research in the fields of companies, contracts, and construction real estate, serving as a long-term legal advisor for multiple enterprises and institutions.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network information law enforcement system in Luoyang City, improve the ability level of law enforcement personnel in the network information department, and standardize the network law enforcement procedures. Lawyer Zhao Yi, a partner of Henan Xianwei Law Firm, was invited to provide specialized training for staff members of various levels of internet and information departments in the city, and to provide in-depth interpreta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Procedure Regulations for the Internet and Information Department.
律师梦回顾初心?我的律师梦如你曾经年轻 必懂得梦想的旖旎 如你曾经年轻 必尝过征途的苦涩 如你曾经年轻 必体会过澎湃向前的激情阳春三月,万物复苏 洗去了冬日的孤寡,绽放了春日的芬芳 河南先为律师事务所 举行了以“我的律师梦”为主题的实习生演讲比赛精彩回顾 为了给实习律师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锻炼和提升实习律师的思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个人表现能力,2019年3月15日下午,河南先为律师事务所举行以“我的律师梦”为主题的实习生演讲比赛。此次比赛由丁昊昱律师主持,苏东戈、刘卓娣、赵怡、宋恒、肖春律师担任评委,共有八名实习律师参与比赛,另有多位律师前辈到场为选手们鼓气加油。 八位选手按抽签顺序依次上场,或激情澎湃,或侃侃而谈,或娓娓道来,围绕“我的律师梦”这一主题,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畅谈自己对自由、民主与法制的见解与感悟,对法律理想的坚持与努力,对律师职业的认知与规划,博得了评委和观众的阵阵掌声。 经过对演讲内容、语言表达、形象风度和综合表现四个方面客观公正的打分,张怡宁律师凭借突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准确的律师职业认知获得本届演讲比赛的一等奖,王怡玢、任珊珊律师获得二等奖,董翼飞、吴洁、杨天啸律师获得三等奖,杨宇豪、张芳律师获得***奖。经过现场观众票选,王怡玢律师获得本次比赛的***具人气奖。赛后,李琰主任和刘卓娣主任对本次比赛做了真诚细致的点评,为选手们的认真准备和出色发挥表示了肯定,也在内容设计、台风塑造、语言表达以及日常工作上提出了中肯的建议,选手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所见,皆有温度,感动之初源于坚持” 不忘 那个***初的梦想 我们用眼去看,用耳去听,用法律去维护 这世间至真至纯的美好点滴 喜看稻菽千重浪 静听新竹拨节声 且将新火试新茶 诗酒趁年华关注先为所微信公众号 感受爱与温暖的点点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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