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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翼飞 河南先为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行业迅猛发展,截至2019年底,我国网民人数已接近9亿,网络已深入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伴随着大量的网络活动,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网络虚拟财产,如手机号、微博账号、比特币、游戏装备等等。由此引发了网络虚拟财产的离婚分割、继承等诸多法律问题。 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总则》***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标志着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问题有了民法上的依据。自此,我国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打破了法律空白。但《民法总则》对虚拟财产的保护仅停留在原则性层面,具体法律保护规则和纠纷解决方式还需要在立法和司法中进一步完善。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类型 网络虚拟财产大致可分为两大类,虚拟入口和虚拟资产,前者包括微博账号、电子邮箱、网络游戏账号等各类社交娱乐帐户,后者包括虚拟货币、电子邮件、游戏装备等虚拟入口背后存储在网络服务器上的各种信息实体。 二、网络虚拟财产的定性 《民法总则》虽然对网络虚拟财产做出规定,但并未明确其权利性质,没有将其纳入传统的五项民事财产权力(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股权、其他投资性权力)和其他民事权力和利益。学界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性质多有争论,形成了四种主要观点:物权说、债权说、知识产权说、新型权利说,其中以物权说为主流。 学界虽然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性质看法不同,但都认为网络虚拟财产符合财产的一般特性,是财产权利的客体,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司法实践中亦已有认可虚拟财产之财产属性的相关判例,这也符合社会大众的一般认知。 三、网络虚拟财产如何继承 我国尚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做出具体规定,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障碍,但也有少数成功案例可以借鉴: 1.经公证机构作出公证后由运营商配合完成继承 案例:郑某与妻子王某共同经营淘宝网店,该网店由郑某进行注册,后郑某突发疾病去世,其妻子王某咨询网站客服,根据淘宝网的规则可以进行“过世”过户,也即通过继承公证或者法院判决等司法途径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后进行过户,王某遂去安徽省蚌埠市众信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后顺利完成了淘宝网店的变更注册。 公证意见:淘宝店铺经营权作为网络虚拟财产,不属于我国法律明确列明的遗产范围,但现实中明显具有财产属性并可能蕴含着巨大的经济利益。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大限度地维护私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是现代私法的要旨,亦应当成为法律工作者的工作目标。讨论决定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既能做到不违背法律的明文规定,又能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需要。 通过公证方式解决虚拟财产继承问题是实践中的典型方式,但此种方式有赖于运营商的配合。所涉虚拟财产为淘宝店铺,而淘宝官方公布的相关规则允许用户可基于继承变更淘宝店铺的经营主体,然而大部分网络运营商对其平台账户的过户做出***,且网络社交账户存储着用户的大量个人信息,其过户涉及死者隐私权的保护,存在一定障碍,所以该种目前仅限于淘宝网店、手机号等少数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 2.经法院判决实现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 案例:陆某因突发心脏病去世。病危时,迷恋网络游戏的他告诉妻子李某说自己的很多网游装备可以卖钱。然而,老公去世几个月后,当李某准备将游戏装备‘金刀’变卖时,却遭到杨某阻止,杨某与陆某在网络游戏里结为“***”,这件游戏装备在两人的默契配合下得到了,杨某向李某索要该装备,但李某认为这是老公留给自己的遗产,于是她把杨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金刀”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法院判决李某作为陆某的惟一合法继承人,继承该游戏装备中陆某的份额,其余份额归杨某所有。 法院判决:陆某作为网络游戏玩家,为这把“金刀”付出了体力及脑力的劳动,还支付了上网费用以及游戏充值卡等费用,有玩家愿出资5万元购买这把“金刀”,所以,该装备具有财产的属性,可以被陆某的合法妻子李某继承。但因该装备是陆某与杨某共同努力获得的,其所有权应归两人共同所有。 该案法官认可了游戏装备的财产属性,进而依据物权法和婚姻法中关于财产的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相关规定,判决该虚拟财产分别归属于被继承人的按份共有人及其妻子。但该判决仅适用于继承具有经济价值的‘虚拟资产’的情形,对于如网络社交账号等‘虚拟入口’类网络虚拟财产,因涉及死者隐私权的保护,且多数网络运营商对其过户作出***,还缺少相关判例作为参考。 四、网络虚拟财产如何分割 实践中网络虚拟财产的分割相对较多,法院也有许多成熟的判例可做参考。 1.微信公众号的财产分割 案例: 2016年1月,赵某、尹某、袁某、张某四人口头达成约定,注册微信公众号,四人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均分利润。之后,四人一起撰写原创软文,通过获取粉丝流量,赚取品牌商稿费和销售分成。在四人共同努力运营下,该公众号在一年时间内,获取众多粉丝流量,且与多个知名品牌达成合作关系。2017年7月,赵某未经其他三人的同意,擅自更改公众号、微博、邮箱、银行卡密码,意图将公众号据为己有,侵害了其他三人的合法权益,尹某、袁某、张某三人将赵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涉案公众号归赵某所有,补偿其他三人各85万元,赵某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判决:···首先,微信公众号是个人或企业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申请的应用账号。设立之初,微信公众号仅是一数据代号,后因设置微信号名称,确立账号主体,其具有区别于其他网络资源或现实财产的独立性。本案中“重要意见”微信公众号有自己的标识,有自己的栏目架构以及运营理念、文化,既区别于网络运营商提供的运行环境、微信公众平台提供的运营平台,也与其他网络用户的资源相区别,具有独立性。 其次,微信公众号虽然存在于网络空间中,具有虚拟性,但可通过对账号设置密码来控制微信公众号的运营,防止他人对公众号上的资料进行修改、增删。本案中的微信公众号也是如此,被上诉人与上诉人通过密码进入公众号后台,发表文章,回复评论,对公众号进行管理,具有支配性。 第三,微信公众号作为一种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已不再是简单的通过流量渠道直接提供产品或服务获取费用,而是作为与用户沟通互动的桥梁,为品牌与用户之间构建深度联系的平台,具有较大价值性。 因此,微信公众号是具有独立性、支配性、价值性的网络虚拟财产。 该判决论证了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独立性、支配性和价值性,认可了其财产属性。但该案仅就其剩余资产进行了分配,并未涉及公众号本身的分割及转让。 2.淘宝网店的离婚分割 案例:王某与吴某因感情不和离婚,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吴某将双方婚后共同经营淘宝网店转让给王某,由王某继续经营该店并支付吴某40万元。后吴某未履行该协议,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淘宝店归原告王某使用、经营。 法院判决:网店系王某与吴某***关系存续期间开办的淘宝网店,故无论登记何人为店主,相关权益都属于***共同所有,经营收益归***共同所有,发生债务也由***共同偿还。现王某与吴某婚姻关系解除,网店不能分割为两个,只能在双方之间进行分配,此行为属于共有财产的分割,不属于网店的转让。 同时,因经营者仍为原经营者中的一人,不发生信用度标准与网店的经营积累相分离的情况,对不特定的淘宝买家也不会产生误导。因此,王某和吴某的协议不违反淘宝网的网店实名和店铺不得转让的有关规则,可以在淘宝网内进行操作。同时,王某还必须履行淘宝网有关规则进行实名认证操作。法院判决:淘宝店归原告(反诉被告)王某使用、经营。 该案涉及淘宝网店的转让,转让协议与淘宝网的网店实名和店铺不得转让的有关规则相冲突,该判决通过论证网店过户行为属于共有财产的分割,不属于网店的转让,且实际经营者未变更,不发生网店信用度的贬损,判决将淘宝网店过户给王某。 五、网络虚拟财产继承与分割的难点 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和分割主要存在以下障碍: 1.网络虚拟财产定性不清。我国法律并未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性质做出规定,且现实生活中网络虚拟财产的种类纷繁复杂,无法一概而论。 2.互联网运营平台的***。大部分网络运营商平台在其用户规则中约定网络账户的所有权归平台所有,用户只享有使用权,不得继承和转让。 3.部分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难以评估。财产的分割往往涉及到价值的评估,但网络虚拟财产缺少相应的评估方法,难以确定其财产价值。 4.死者隐私权的保护。网络社交账户往往存储着死者的大量个人信息,过户可能造成死者隐私的泄露。 综上,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还面临诸多的难点和障碍,需要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探索,期盼能早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作出规范,定分止争。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31st,Henan Province organized a special study meeting on lawyer work for the law firm.Yang Xintao,Secretary and Director of our party branch,presided over and conveyed the spirit of the city's lawyer work conference and the city's legal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work conference.Learning the spirit of the conferenceBefore the meeting began,my partner,Lawyer Song Heng,first answered and clarified the questions and doubts encountered by intern lawyers and young lawyers during their initial practice of serving clients.Based on their personal case handling experience,they provided professional and detailed answers to young lawyers in terms of how to communicate skillfully with clients,how to improve their professional abilities,and the role that lawyers should play in serving as long-term legal advisors for enterprises.Subsequently,under the leadership of Director Yang Xintao,we focused on studying the important speech of Party Secretary and Director of the Judicial Bureau of our city,Party Hui,at the Luoyang Lawyer Work Conference.The clear requirements for the work of lawyers emphasize the need to take political construction as the leadership and comprehensively strengthen the party building work in the legal industry;Taking serving the people as the purpose,improving service quality and expanding service areas;Focusing on improving quality,comprehensively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legal team;Guided by optimizing the system,comprehensively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management capabilities.At the end of the meeting,Comrade Yang Xintao further summarized the outstanding performance of our lawyers in various activities such as party and government legal advisory work,village legal advisory work,public welfare activities,and the"Red Button"project for young lawyers in 2021.In the new year,we must not be arrogant or impatient,and continue to contribut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ule of law in Luoyang.
——宋恒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正在让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经历着生存的历练与考验。2019年年初,美团CEO王兴调侃说,2019年,或许是未来10年里***糟糕的一年,也或许是***好的一年。他一语成谶。原以为2020年只是个“困难模式”,而现实是“地狱模式”。虽然各地政府均出台了支持企业经营发展的各项政策,但企业自身的突破与改变更为重要。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作为公司的经营者和决策者,如何在特殊时期正确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和公司共渡难关,本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特殊时期,股东如何行使决策权? 股东行使决策权,主要通过参加股东会并就决议进行表决的方式。以有限公司为例,其组织架构大多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简称三会一层。股东除了要参加股东会会议之外,有些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管的股东,还要参加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疫情期间,公司经营面临巨大挑战,通过会议形式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决议实属必要。公司出现需要就股东分红、增资、减资、借款担保、股权融资、决定公司管理层人事任免及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决议,必须召开股东会。 大部分公司的公司章程中对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作出了规定。在我们的经验中,股东会的会议形式实践中以现场会议为主,在章程中通常没有明确规定。在目前特殊时期,如确属必要必须召开会议,可采取电子邮件、电话、微信、传真等方式发送会议通知,并保存已通知到所有参会人员的证据。会议形式可以通过微信、钉钉、视频电话等实时通讯方式召开。关于表决形式,无论何种会议形式,有表决权的参会人员对审议事项均应当明确表态,或口头表决、或举手表决,经统计后形成决议并由参会人员确认。会议的召开过程应全程视频录像。在条件允许时,再由参会人员对纸质会议决议进行确认并签署。 二、特殊时期,股东如何帮助公司在困境中发现机遇 此次疫情对旅游、餐饮、线下教育、实体门店等面对面的行业,都会造成较大影响。南方的春节素有花市传统,北方的春节则有庙会传统,很多从业者一年的收入就靠春节这几天,突然之间,一场疫情把一年的期望和一年的收入都化为乌有。 与此同时,像短视频、在线游戏、社交等能够线上化、IP化的行业则迎来利好。手机游戏王者荣耀单日的充值竟有20亿元之多。 正所谓:危机与机遇并存。例如:在2003 年的非典疫情时,呷哺呷哺在北京只有几家店,借非典疫情,他们迅速抓住机会,给自己的产品定义为“比快餐更正式、比正餐更便捷”,利用这种分餐方式,打造爆款产品;再通过现金流预售的方式,比如存 500送1000 的方式,获得了大量的资金,快速搭建连锁结构,成功在香港上市。 除了呷哺呷哺,非典疫情同样成就了蓝月亮。非典疫情爆发,国内消费者对于个人卫生的重视达到了近似“恐慌”的程度,蓝月亮通过捐赠等公益活动以及线下洗手活动推广,快速打开洗手液市场,在洗手液与蓝月亮间划上等号。后来在宝洁、联合利华、纳爱斯、立白四大日化巨头在洗衣粉市场打得火热时,顺势推出洗衣液,一下又做到市场***。 作为股东,应在疫情中学会观察和分析,分析你所在的行业、上下游产业链、消费对象、可以类比的行业都发生了什么事情,对你所从事的领域会带来什么影响,并从中发现机遇,利用新技术和新工具尽快弥补因疫情耽误的时间和商机所造成的损失。祸兮福所倚,人生处处有转机。 三、特殊时期,股东如何帮助公司缓解现金流压力? 1、暂缓分红。 疫情使公司面临巨大的现金流压力,除了各地政府的帮扶措施外,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暂缓分红。 如公司股东(大)会已作出分红决议但尚未实际分配,鉴于疫情 对公司未来的影响,股东(大)会可再作决议不予分红,将盈余资金为公司所用。但该方式对有限公司较为适合,因为有限公司股东通常较少。如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拟通过此种方式进行,操作起来较为困难。 2、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 为解决公司现金流问题,股东可向公司提供借款。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属于民间借贷,应当遵守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关于利率等的规定。在借期届满,股东可收回借款***。为规范流程,公司应向股东出具借据等债权凭证。 3、增资 增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有限责任公司增加资本,可以由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由新股东出资。股份有限公司可通过发行新股方式增加股份,既可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由原股东认购。不论是何种形式的增资,都需要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及手续。当然,此时的增资款都应实缴到位。 4、股权融资 公司股东配合公司开展股权融资,主要方式有股权质押融资、公募或私募股权融资等形式。如果公司的商业模式或产品具有竞争力,获得投资人的青睐不是问题。股权融资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如何确保企业通过股权融资方式度过疫情,还能实现对赌目标,是股东所要着重考虑的。同时,在疫情期进行股权融资,可能被投资人趁人之危,切不可仅仅为了解决资金压力,就贸然签订对赌协议,以免对赌失败,从而造成更大的损失,甚至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 四、特殊时期,股东如何帮助公司实现转型? 随着各地陆续复工,疫情对行业的影响进一步显现。疫情倒逼之下,各个行业正积极行动,一方面设法止损自救,另一方面探索新的经营模式和企业转型。为保障现金流,餐饮业开始转向销售食材、半成品,西贝、云海肴等品牌门店增加了外卖和菜站服务,与电商平台积极合作,减少损失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附近居民在特殊时期的生活需求。面对线下客流冷清、物流还未完全恢复畅通的现状,各地的实体店铺开始启动或加快拓展社群销售和线上销售的脚步。在许多城市,品牌实体店和线下商铺正努力通过微店、小程序等渠道引导顾客转向线上购物,号召消费者云逛街、云上课、云健身。 在此特殊期间,在线教育、线上办公、自媒体、短视频、无人配送等领域的需求迅猛增加,疫情造就了独特的社会消费环境,因此股东可根据公司的经营模式和产品特性,依托互联网帮助公司进行转型升级。更可以通过公司并购,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达到资源共享,提高资源利用率,同时能使公司***低成本的实现多元化发展。 ***后,面对疫情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先为律师向公司及股东提出如下建议: (一)、保持对现金流变动的关注,做好企业自身发展和社会责任的统一。要测算现金流在销售短期递减,而租金、人力费用等固定的运营成本与管理费用不变的情况下,可能对公司业务产生的影响。 (二)、保持对疫情动态的及时关注。提前了解自身企业和上下游企业员工节后是否可以正常返工,判断能否正常交付产品与服务,同时要建立更敏锐的前中后台联动机制。如处在疫区的仓库不能正常发货等,要早做排查,做好预案。 (三)、远程办公、弹性工作。在疫情的警报没有解除之前,远程办公将中长期存在,甚至有些员工在家办公会持续到到3月份。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千万不要等。不需要去用一些所谓的特别的高大上的一些软件和设备,现在企业微信、钉钉等,都为我们实现在家办公提供了可能。 (四)、在此特殊期间,股东之间应以公司利益为***高目标,齐心协力,摒弃前嫌,避免公司决策出现僵局,共同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五)、要持续关注员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关怀员工福祉的企业更容易在困难时期形成内在的合力,增强企业凝聚力,从而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并为企业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文/曹明哲律师 曹明哲律师,中***员,郑州大学法学***。以传统诉讼业务为基础,专注于金融证券法律领域,担任多家银行及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河南先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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